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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

2009年12月25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坊间传闻,若干论坛上从今天开始这个“11年”已经成为敏感词汇,已经与“胡锦涛”、“黄片”等词汇并列。这个“词汇”来源在于今天(12月25日,西方圣诞节)刘晓波案件的审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以后,Twitter上可是开锅了……早晨起来看到这个消息,实在是很难平静。

倘使仔细读过《08宪章》全文的人,很难想象任何一个人竟然以此获罪,因言获罪。一张纸上写的都是在任何一个民主社会里,普通到和菜场里的白菜一样的东西,竟然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有人因此入狱,还是11年的重刑。我之前的猜测是3年,已经算是不轻的刑罚,和杭州飚车和酒后撞死人的两个司机差不多。因为很难想象刘晓波还能有如此的影响力,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说到这个罪名,实际里面是有矛盾的,例如把“国家”和“政权”并列,到底是颠覆哪个?(类似的伎俩还有:以“人民”代替“公民”,以“人民民主专政”代替“民主”,以“在某党领导下”代替“独裁”,以“和谐”代替“因言获罪”)不知道这个政权为什么对这么一张纸,如此害怕。固然《08宪章》的共同起草人中,刘晓波是骨头最硬的一个,之前几次入狱监禁都没有磨平。想来这11年刑期对于他来说,或许也并没有那么出乎意料。11年以后,他也只有65岁。

这件事情里,这个政权的容忍度如此之小,出乎我的意料。形容刘晓波的个性,“温和”和“理性”算是非常恰当的。如此打压温和派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但凡有些“反动”的人,实在没有选择了,不能走中间改良路线,不能当卢俊义了,那只能上梁山了。

不过,这个政权还是有很多手段的。一个人总是有很多精力的,温饱小康以后总是有点政治上的诉求的。那么飞升的房价,泛滥的“小三”,就可以打压一大片人不合时宜的想法。金钱当道,倒是解决了一些不和谐的社会问题,但对于传统和道德体系的传承却是有毁灭性作用的。

在社会道德体系崩塌的轰鸣声里,刘晓波这样的“硬骨头”倒是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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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乡长
    2009年12月25日14:15 | #1

    阿甘这我就要说你两句了,你好歹也在天朝呆过,怎么一出国就不知道国情哩。且不论草民因言获罪,看看赵 子 样 胡 要 棒 稍微搞搞党 内 民 主 软禁的软禁 ,撤职的撤职。我等蚁民只好洗洗睡觉

  2. 乡长
    2009年12月25日14:21 | #2

    话说回来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政府哪天惹了我,我必定是杀一个够本,杀两双赚一个。晓波同志活了60多年了,出了狱也该杀几个县长以上的官,够本了也

  3. 世界草民
    2009年12月25日15:26 | #3

    沉默中积累着变化的力量。

  4. 林农
    2009年12月25日16:50 | #4

    沉默的人们如何共同的 努力 这是民主的希望所在

  5. 林农
    2009年12月25日17:03 | #5

    如此公然践踏宪法及人权公约 这是中国及其公民的耻辱 决定11年的人应受到反人类罪的指控

  6. 2009年12月25日21:4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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