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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戴套翻墙

2009年7月21日 3 条评论

gw_wikipedia前阶段刚开始接触饭否,MSN里加了饭否机器人。还没等怎么用饭否,某天就发现MSN列表里的饭否机器人不在线了,当时在想难道机器人也休假啊。后来发现原来作为学习Twitter的饭否,已经英勇地倒在GFW里面了。差不多时候倒下的还有学术圈子里的天益社区,之前还有牛博网(现在的牛毕加索网),还好常去的豆瓣只是被宫刑了。更不用提作为典型的Twitter什么的,早就被挡在GFW外面了。

在海外,不觉得上个网站有多难,经常看见Google Reader里面有在国内的人写文章讨论如何戴套(Tor)的问题,谈得太多都觉得有点烦了。

最近和家人打电话,说国内已经不能访问Google相册了,看见全是红叉。而那个在线相册是我和家人交流下一代照片的地方。现在放个私人照片都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看个照片都要戴套翻墙。

主要是很难理解这样做的原因。如果以Google涉黄为由,那那个“绿坝”是干什么的?说实话,经常访问Google相册,看别人的摄影作品,倒是从没有看到过号称“一搜一大堆”的黄色图片,真不知道某些人怎么搜索的,下次遇到他们一定好好请教。中国的青少年已经有“绿坝”护航了,成年人看个色情图片党中央都要操心?所以,这样的涉黄理由根本不成立,不知道他们在害怕什么。另外,一直比较好奇的是,是哪个部门决定封锁网站的,是不是有内部的执行标准,如果有的话,还是个很值得研究的文件;如果没有,这么随意的封锁,干脆把广大网民搞得只能上CCTV网站算了。现在,在博客里贴个照片(Google相册)不行,贴个Youtube视频不行,写到某些“敏感”词汇不行。搞独立博客,不小心就被封IP段。君子勿视,君子勿听……拿个大棒子把国人全敲傻了最好了。

之前,还在笑话人家伊朗人上网要戴套,其实,我们看见的是一面能看见未来的镜子。当然没有人想到那个“未来”,最好也别来了。

反正现在国内干什么事情都先戴套,再翻墙,方便又安全,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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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万人民币+3年

2009年7月20日 2 条评论

杭州飚车案,判决下来了。

没出三表老师的预测,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这最后的结果。113万人民币和三年刑期,对于胡斌来说只算是一个教训。在杭州,一条人命的普遍价格似乎就是100万(最近,有一个H1N1病人意外死亡的例子,医院赔偿100万),不知道和杭州房价比,人命价格涨得怎么样。

无论如何,金钱和刑期对于逝者来说,什么都不是。只不过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能否对于今后开改装车的人们有所约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犯罪的成本是否过低,而有些人可以有意识无意识地选择犯罪。经济学以外,是不是还有公义在里面,法律是不是维持公义的工具,还是为了其它目的的工具?

另外,法院的判决书上写胡斌“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法律里不存在对于“飚车”的认定。比较好奇,判决书上的“特别恶劣情节”指的是什么的情况?

附: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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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科学家

2009年7月6日 4 条评论

上海的房子倒了,官方的解释出台了,民间的质疑开始了。

三表老师在博客里引用了一个民间的质疑,一二三四,四大论据,一步步质疑官方结论。看完以后,感觉不要什么问题出来就先用高中物理来解释,看看相关的土力学知识,这样的论据就根本站不住脚。例如,土层里的剪切带,例如,颗粒材料的流动性,都是基本的土力学知识,推荐的科普阅读有 Druan: Sands, Powders, and Grains (Springer, 1999)。而三表老师,明显文科出身,一看文章逻辑通顺,立马“来函照登”。看三表老师博客的,一般文科生、新闻系的居多,于是开始怀疑。怀疑精神都要有的,不过要在辨别真假论据以后才好。作为民间科学家,讨论相关问题的时候,最好也先预备点基础知识,至少不要提出一些违反基本常识的猜想。

其实,对于问题的讨论和质疑官方的结论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科学的基本原则。

例如,美国911以后有很普遍的来自民间质疑,基本论据有:一)飞机是铝合金,WTC是钢结构,撞上去就是以卵击石;二)倒塌的时候,房子像是定向爆破。而那时在美国西北大学的Bazant就在美国土木工程学会(ASCE)的Journal of Engineering Mechanics上写文章讨论,由于燃烧,钢材受热以后发生蠕变屈曲,上层建筑在支撑架屈曲以后,向下冲击,于是有世贸大厦最后的倒塌。这篇文章,在911之后,在交大图书馆偶然看过。感觉还是有很多细节值得推敲,但基本原理是正确的。这篇文章综合了理论和数值研究的结果,基本算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解释。之后,Bazant等人写了一个系列的文章(直到2008年还有新作),发表在Peer-review的学术期刊上完善最初的假设。但是来自民间的质疑就一直没有停过,例如著名的911阴谋论。

上海那个官方的结论,虽然没有Bazant的研究那么专业,但至少是合理的。和那个民间的质疑比较,还是比较愿意相信官方的“专家”结论。不过最后来说,就算官方的结论合理,没有建筑材料方面的问题。建设方也是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在建筑物一边挖土,另一边堆土)。附近的住户完全可以由此要求退房,理由在于,如此低级错误,明显没有任何专业精神,怎么能够保证自己买的房子安全。

______

PS,引用一段笛卡尔的话,他这样定义固体和液体:

A body is liquid when it is divided into several smaller parts that move separately, and it is solid when all its parts are in contact.

Principles of Philosophy (1644-1647)

中文翻译:

当一个物体可以分成各个小部分,而且小部分之间独立地运动,那么它是液体;当它的各个小部分互相接触的时候,它就是固体。

这段定义中,他忽略了颗粒材料,因此这个定义也不太恰当。颗粒材料就是由互相接触的小部分组成的,同时具有固体、液体甚至气体的特性。参考文献:Jaeger, H. M., S. R. Nagel, et al. (1996). "Granular solids, liquids, and gases." Reviews of Modern Physics 68(4): 1259-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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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市长和刘晓波

2009年6月25日 16 条评论

最近看见的两个新闻。

两个新闻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关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新闻。

(一)周市长

那个“中国最年轻市长”的新闻,明显看到晚了。不过第一印象是好的。想想看,一个同龄人、一个知识分子通过学识和奋斗也可以有这样的“政治成就”,学而优则仕。读到那个新闻以后的最初感觉是,CCP现在也开始树立类似的美国梦,毕竟是好事,总能给这黑漆漆的官场增加一点点的希望。

然而,看看之后的相关报道就发现,原来是自己一厢情愿。有两个问题:

  • 一,周妻子霍焰的疑点,有人在挖材料,就不评论了。
  • 二,周森峰在清华做硕士时期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

第一点,打破了原来对于官场自我改良存有的一丝幻想,就算是这次是作秀,都没有作成功。

个人来说,最受不了的是第二点。写论文的事情,可能一般人觉得没什么,但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基本道德问题:别人脑子里的想法和写出来的文字,可以拿来照抄自己用,还不注明出处;那么,人民赋予市长的权利、国库里的钞票,怎么就能保证?

周市长论文抄袭为了什么?有很多人出来解释了,说清华硕士毕业压力大云云。就别替周市长开脱了,他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学位,很多人不是没有学位照样当官的?现在采取的是不正当手段,为什么?为了那个“高学历”,为了顶一个“知识分子”的名头,为了在官场上的平步青云。所以说,这是一个基本道德问题。

最后的评论是,一个披着知识分子皮的市长,露出了赤裸裸的官员本色。

(二)刘老师

至于刘晓波,从六四到现在二十年,一直保持着知识分子的硬骨头。多次逆境始终没有改变这个“硬骨头”。暂且不说这“硬”的好坏,这里不评论,能找出比他还硬的骨头,在中国的知识分子里还真不容易。按照骨头成分来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平均来说,在国际上算是“贱骨头”。刘晓波是个异类。我不一定赞同他的政治观点,但佩服他的骨气。看了几遍周曙光发在Google Knol 上的《零八宪章》,还没有那么刺眼的语句,都是人们原应得到的权利,是一种改良的呼声。体现的是作为知识分子的基本功能,就是社会批判。里面提到的几个主张包括: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独立、人权保障、城乡平等、言论自由、公民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等。如果要谈民主,没有这点东西都是空谈。固然存在一些比较尖锐的改革提案,不一定适合国内现状。但刘竟然以此获罪,于2009年6月24日被捕,还是颠覆国家政权罪(估计是“反革命罪”取消以后的替代)。《宪章》出来以后,很多知识分子来声援,包括余英时。一提到基本人权,就被如此处理,也就说明那点权利是敏感的,是老百姓不能获得的、甚至不能摸不能听不能看的。

中国老百姓,可能普遍不太关心,甚至习以为然。后面一点是很可怕的,你可以不主动为此抗争,但是至少要知道哪些是应该拥有的,虽然现在还远没有到那个时候。也不至于在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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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周市长视察;右图:刘晓波

从他们两个人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出路。

绿坝·信息过滤

2009年6月9日 1 条评论

lubabuliang

中午吃饭的时候,知道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要求电脑预装“绿坝”软件,过滤色情网站和不良网站。注意用词,色情网站不良网站,这个不良网站如何定义,由谁来定义?显然是除了色情网站以外的某些网站。

想起的是前阶段的“低俗网站”名单。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的门户网站当中,我不说100%,99.99%都是低俗网站(句式仿照北大教授孙东东)。现在又是“不良网站”,感觉《1984》里的情景来了。

新闻里这样写:

7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出厂前将预装一款名为“绿坝-花季护航”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而进口计算机在我国销售前也将预装该软件。这款软件具备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控制上网时间、查看上网记录等功能,工信部等几部委使用中央财政资金买断其一年服务供全社会免费使用,此前几部委已要求全国各地中小学的联网计算机5月底要安装该软件,而所有进入“家电下乡”目录的计算机也已预装该软件。公开信息显示,这款软件由政府采购埋单,一年耗资4170万元,电脑厂商可免费预装、用户免费下载使用。

有几个疑问。

  1. 这个4170万元,为什么要由政府买单(纳税人的钱)?这个软件有多少技术含量?这个软件公司(郑州金慧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不知道如何公关的?竟然进到了法规制定的层面。
  2. 安装和使用是不是强制的?如果是,一年以后的服务费用由谁出;如果不是,那么买电脑不装这个软件,是不是应该有所补贴。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这个“免费”,到底是不是真的免费的?每年上缴的税款,如果不买这个软件,退回来就是这个补贴。
  3. 既然是“花季护航”,安装的具体针对群体有是哪些?那“家电下乡”的针对群体又是哪些?“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的用户又是哪些?

如果仅仅是针对青少年群体,出发点是好的。这个“不良网站”的定义实在是有点……就怕就此又有是新一轮的GFW。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局域网了,还要怎么样?

PS,不知道,是不是只有Windows版本的,估计应该是吧。还有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更不要忽略了年青人技术能力。另外,立马就有新闻报道黑客攻击这个“绿坝”网站,它竟然没有挡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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