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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学史》商务印书馆

2005年12月18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l         《欧洲文学史》

二十世纪二次大战后欧洲文学

李赋宁 总编               商务印书馆(2001

 

借阅于交大钱学森图书馆。(I509 4 C.3P.2

2003523读毕。

 

所写文学史时间范围如书的副题所示——二战以后,以各国家或地区为分类,文学形式为子类,叙述各个作家的生平及作品。以简要的历史背景、文学流派、哲学思想评述为小节的序言。由于所能写入的内容过多,因而每个问题的篇幅略显短促。存在有国产教科书的痕迹,没有在书的最后提供参考文献,或者是进一步阅读的建议。二战之后的文学,受到战争长期的影响,各国也因在战争中不同地位而呈现出不同的文学取向,但一般都能见到战争时以及之后的很长阶段人类精神的创伤。道德和伦理体系的恢复和重建也成为文学所关注的问题之一,另一个便是对个人存在问题的追问。史诗性的小说,一般集中于早期苏联作家对卫国战争的描述;而“个人小说”则成为二战后小说的主流。去集中笔墨描写个人的心理或存在的状态,而不是一种历史的俯视,虽然也经常将所观察的个人放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之中。这应该也与战争的影响有关,即与二战中人们所呈现的那种癫狂状态的关系,迫使作家们去审视人的内心,去挖掘以前为人忽略的地方。茨威格在其《昨日的世界》中说一战对欧洲人心灵的冲击远甚于二战,其实这两次战争是连续的,而其间的和平也仅仅是心灵创伤的象征性的抚平而已。况且二战中弱势民族的灾难,所呈现出的那种人的无助,也成为一个需要审视的问题。

 

对于各个作家的条目也过于简单(应该是限于篇幅),大多仅是简述生平,然后是作品的罗列。对较重要的作品一般也仅仅是简介,难道这就是文学史与文艺批评之间的差别?其次由于距离所编写的文学史的时间并不是太长,对于作品价值的判断,编者一般以其得奖与否来取舍,在书中的体现是经常强调某某作品得到的奖励,虽然我们并不熟悉。由于作家要书写的东西必须要有更深层次的追求,其价值往往不能立即为大众所接受,甚至可能与当时的社会价值体系相悖。如果过分强调社会认同的那种文学奖,容易走向文学的反面。极端的例子便是不少诺贝尔奖的得主往往是一种次优的选择。另外的一个问题是,这一册应该是这套文学史的最后一卷,如果篇首有文学的总论,那这一册的最后应也有一篇综述或展望的文字,去体现编者的文学史观,毕竟是一套不小的著作。想起前读的《世界文明史》(这也是一套教科书),书写者最终在书的最后出现,去以个人(某群体)的观点去宏观地看待历史。文学史应该也是相类的。因此,便有对文学史的更高的要求;倘使写欧洲文学史是否要注意世界范围内文学的相互影响;如果去写一国的文学,那在欧洲,同一种语言文学(如德语国家)或周边国家文学的影响应该比作家的罗列更为重要。以科学上的话语来说,便是分析之后一定要有综合,否则其结论的价值也有限。需要注意的一点便是这仍是一个群体的作品,各人所写也有一定内容的限制,符合一定的框架,而综合到一起应该也是个漫长的耗费精力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相加。

 

这本书倒适合于一个教科书的体例,却没有说教,亦有可读性。我的读法便是从每一节(一国的文学史)第一部分得到一个背景的综述和文学的概观,对作家作品的罗列,则类似于读故事的简介,因而读完以后也没能真正去记住几个以前不熟悉的作家和作品。不过如果熟记又能如何,作为一种谈资?我的乐趣倒在于去寻找那个历史背景下作家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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