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随感随想

学术界的业余自行车选手

昨天东京奥运会女子公路自行车赛,金牌得主是奥地利人Anna Kiesenhofer。原来她的正式职业是瑞士EPFL(洛桑联邦理工学院)的博士后。她是数学系的博士,博士论文题目 Integrable systems on b-symplectic manifolds,博士导师是研究天体力学三体问题的Eva Miranda。现在的研究课题是数学物理中的非线性偏微分方程。

昨天的公路自行车比赛,由于她领先了第二名一分钟多,第二名过线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拿的是金牌。

在海外的奥运会运动员,不少都是像她这样的“业余”选手。这样的奥运会看起来很有趣。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nna_Kiesenho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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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练习“一万小时定律”和博士生工作时间

成功的因素有四个:天赋,勤奋,机遇和出身。除了“勤奋”以外,其它的因素都是不可控的,所以在这个方面讨论的都是如何“勤奋”。“成功学”和“自控力”类的书籍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刻意练习(deliberate practice)“一万小时定律”,最初是来自心理学的研究(下文):

Ericsson, K. A., Krampe, R. T., & Tesch-Römer, C. (1993). The role of deliberate practice in the acquisition of expert performance. Psychological review100(3), 363. PDF Download

这篇论文里研究了柏林音乐学院小提琴系的学生,发现最有才华的那批到人20岁时,总共的练习时间大概是10000小时。这个就是非学术圈里简称的“一万小时定律”。

开始带研究生以来,也经常被学生问到,每周工作时间是多少的问题。之前的解释有些模棱两可。现在觉得简单用这个原理来解释就足够来。简单来说,这个“定律”其实也从侧面解释了,如果要读博士,需要的年限和工作强度。得到博士学位,至少是在某个领域中有所建树。那么工作(刻意练习)的时间至少一万小时。假设博士年限是三年半,一年52周,那么每周至少要有效工作55小时,也就是

(一)每周工作五天,那么每天的有效工作时间至少是 10,000/3.5/52/5 = 10.99 小时

(二)每周工作六天,那么每天的有效工作时间至少是 10,000/3.5/52/6 = 9.16 小时

当然,上述的每天工作时间,是特指“刻意练习”时间,坐在办公桌前看手机的时间不能算。另外,假期什么的还没有算在计算里面,但这个至少有个很好的参考了。现在也很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博士学位会花四年左右时间了。

回到成功的四个因素,经常可以看到身边不少天赋和出身都出众的人,最后也由于不够勤奋(主要是缺乏驱动力),最后也是了了。感觉非常可惜。

推荐阅读:

[1] Ericsson, K. A., Krampe, R. T., & Tesch-Römer, C. (1993). The role of deliberate practice in the acquisition of expert performance. Psychological review100(3), 363.

[2] Malcolm Gladwell, 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

[3] Cal Newport, Deep Work: Rules for Focused Success in a Distracted World.

[4] Angela Duckworth, Grit: The Power of Passion and Perseve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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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内

回到国内,经过多次测试发现:没有办法直接在Chrome地址栏里直接用Google搜索,无法舒畅地使用GMail,无法用Google Scholar查询学术文章。每次要这么做,还需要打开一下大学的VPN服务,而这个大学的服务也不是那么稳定。

不过,发现奇特的一点是,如果用国际漫游(Internet Roaming)的手机上网,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顺畅地访问和使用 twitter,facebook,dropbox,gmail。这是个奇怪的问题,所谓漫游,都是使用中国联通的网络(China Unicom),显然通讯数据都是需要穿过网络防火墙的。那么内部的手机用户的数据是经过过滤的,但是国外手机借本地网络就可以没有过滤。

当然对个人来说,这是好事。

只不过,这样不同的处理对待,难道是因为国外手机运营商和中国联通的协议?也就是所谓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个人感觉是一个特意留下的空档。所谓的“一国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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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里的两件事情

(一)南方周末:

记忆里的南方周末,是在大学里看的。十几年前,西安报亭里的报纸,大部分可以分为两类:“党报”,例如,XX日报;“八卦”新闻,以《华商报》为代表。这是一个在没有新闻自由的土地上必然的分化。那时,南方周末属于介于两者之间,类似的选择少的可怜。阅读南方周末上面的时事评论,其实也是只能在字里行间猜测。倘使有了新闻自由,“党报”和“八卦”都不会消失,只不过前者绝对没有市场,中间地带会多出不少有趣的刊物。

南方周末并不能代表新闻自由,报纸上面的文章也是在审查体系下通过的。只不过这次的事件,是对于本来不自由的新闻体系更进一步的压制。这次,走上街头的八零九零后,呼吁言论自由,敢言敢为,才是中国的希望。

我们距离新闻自由还有多远?当这个问题可以回答的时候,就真的不远了。

(二)袁厉害:

在西方社会,不可能出现袁厉害这样的个人。至少政府有政府的责任,个人有个人的责任,两者之间有NGO。当责任缺失的时候,有法律。在中国就不太一样,和政府讲责任的时候,它和你说法律。例如,袁厉害的收养弃婴。一个弃婴还可能是父母的责任,但近百个弃婴就完全是政府的责任了。如果没有她,这近百个弃婴,当初根本就没有生存的可能。

当袁厉害抱起那些弃婴的时候,没有人和她说法律;当火灾发生以后,政府就开始说法律。

养过孩子的都知道,养个孩子需要多少精力,多少时间和多少金钱。更不用说是残障儿,更不用说是近百个,更不用说后面还有个不谈责任的政府,更不用说在这样一个道德缺失的土地上......

这个就是现实的中国,让人心痛得无法再看下去。

我记不起几个“感动中国”的获奖人,不过我确信袁厉害是毫无争议且当之无愧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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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上的胡言乱语(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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