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爱与意志》
《爱与意志》
[美]罗洛海 蔡仲章 译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8年岁末购于西安旧书摊。
2001年2月7日读毕。整个阅读过程延续了几乎有半年左右。
以前报读的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都是弗洛伊德一派的。也曾读及对于弗洛伊德“原欲”(利比多)推动力的批判,但是并未能去体会那些所说的对社会的后果。这亦可理解弗洛伊德唯一推动力说法的原因。针对彼时(维多利亚)的对情欲的压抑而产生的社会的病态,弗氏于是提出这个概念,是一种基于事实的推断。但同时由于由一极另一极的转化,而反而产生了负面一些影响。罗洛处于的时代提出了爱与意志的结合,并且在论述中也用爱(Love)的概念取代了弗洛伊德体系中的相应。
“原欲”的推动解释,似乎人没有了行为的主体目的以及责任,而意志的补充则是一种完善的尝试更主要是作者在此书中是以心理治疗师的角度来写的,引入不少此类的病例。
由我的理解其实弗洛伊德和罗洛海两者是对同一事物人类心理的不同层面的阐述。前者在追求一种最根本的动力,他无法明确指出力量所在,因而用了“利比多”的说法(同时或许由于误读而成为了某种特定欲望);后者则是在较高的层面上,体现两种相对的却又统一的概念,因此他无法沿用弗洛伊德的概念,而用了他自己有特殊意义的“爱”。也正是由于这个“爱”的内涵,它体现了这种理论的所在层面的不同。这一内涵较为复杂,本身还包括多种明显不同的子概念。(P421)“每一种爱,无论如何都必须以关怀作为先决条件”。更可说明“爱”的概念还可以再分,也并不是与利比多相同的原初的“低级”的,而是有“先决条件”有基础的。弗洛伊德类似于科学家,而罗梅则更重视实践,是对心理治疗师为其角色的。“科学家”是对于真理的刨根问底,无需再去考虑过多的后人的误读之类的问题,他只是去寻找并且说出来。而罗洛海的工作则需与他的实践与他的哲学观点相结合,于是更需要去强调人的主体性。因此,读时也较有乐趣。
作者行文中有许多文学的引用,哲学的思考而且面也很广泛,但存在的问题便是引用过多的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体系的完整性。而且每个作者都会选用自己体系的一些概念,因而读时也有此方面的困难。且读的译本,旁边很少原文。例如:意志、意向、意识、等等等等。
正因为作者写书时的角度,与现实极为贴近,读来现时的收获不少。同时引起对自己的思考。看来读心理学方面的,更主要的是去了解自己,“认识你自己”。